投标邀请(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就其医护人员工作服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HSFY-2024-3
二、预算金额:119540元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 |
进口 |
1 |
医生工作服(冬) |
72 |
19940.00 |
19940.00 |
见采购文件 |
不允许 |
2 |
医生工作服(夏) |
20 |
||||
3 |
护士工作服 |
400 |
99600.00 |
99600.00 |
见采购文件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服装服饰设计、生产、加工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服装服饰批发资质的经营企业,并与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
2.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样品。
六、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
(二)地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5004房间
(三)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五)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服装服饰设计、生产、加工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服装服饰批发资质的经营企业,并与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30时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9:30时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
联 系 人:李昕 孔令乐
联系电话:0471-3596006
十、监督电话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471-3596011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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