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总会计师公告
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20〕27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聘任管理的通知》(内卫办财务字〔2023〕244号)等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总会计师1名。
二、薪酬待遇
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薪酬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工资等国家规定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三、岗位说明
总会计师负责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一是负责组织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二是对医院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业务发展、基本建设以及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三是承办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管理
(一)总会计师实行合同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总会计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以及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五、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
(二)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可放宽至专科),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有三级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CPA)资格;
2、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会计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其中3年以上担任三级医院或同等级别机构财务部门负责人。具备医院财务管理、预算编制、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实务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招聘程序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单位可提出拟推荐人选,并提供推荐函和相关推荐材料,经医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报名
1、报名方法:网上邮箱报名,凡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相关材料发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办公室邮箱hsfybjyrenshike @163.com、或者来医院人事科报名自荐。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3、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报名者须按照以下材料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1)《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报名表》(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任职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任职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4、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和面试安排将由医院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
(三)面试
具体事项由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按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选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3596010(办)
监督电话:0471-3596011(纪检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