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补充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的通知》精神,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立即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宣传与监督管理工作。
2021年2月3日上午12点,我院已经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至80元/次,对于2月3日0点至12点之间在我院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花费110元的患者,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缴费票据来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收费窗口进行退费,退费金额为30元。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2月4日
相关推荐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医德医风工作举报专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医德医风治理工作。特向社会公布我院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提供违法违纪线索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一、电话方式(一)电话:0471-3596011。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和夜间:0471-3596…
07-12宗 教 事 务 条 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
05-20知识产权宣传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海报版权方: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