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内蒙古自治区“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称号
好消息,近日,呼市妇幼保健院被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授予“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荣誉称号。
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及高度重视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精神,遵从“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确保母婴安全放到首位,积极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全方位保障母婴安全。
作为市级妇幼保健院,我院一直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母婴安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活动,实施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质量安全提升、专科能力建设、便民优质服务等行动,切实落实18项医疗核心制度、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保障了医疗质量与安全。
今后,我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将母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呼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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