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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题

呼市妇幼保健院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工作取得了进一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7-09-15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浏览: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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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院搬迁新址至今,关于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始终在不断推进,“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更是各项医保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完成申请将使更多参保种类的患者得到更为便捷的就诊服务。截止发稿之日,我院是“呼市职工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实现了呼市职工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

    在全民医保的大背景下,为了服务全区人民群众,院医保科响应院领导号召,积极与各旗县区医保属地管理机构沟通,希望成为旗县职工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当地参合患者更加便利的就诊提供条件。目前,我院已与“清水河、土左旗”两旗县签订协议,两个旗县区的参合患者在我院就诊,可直接享受医保相关便捷政策。

     作为自治区内市级妇女儿童保健医院,关于儿童的诊疗和保健工作一直是我院临床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儿童的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的参合范畴,下一步区内计划将原来的“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管理,成为“城乡居民”保险范畴。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在逐步落实与整合当中,包括定点机构的协议签订也在范围之内,由原来的市医保中心直管,转变为由定点机构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及市医保中心双重管,协议签订也由三方进行。

院医保科始终关注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17年9月14日,我院院长刘存威、党总支书记赵锦明、医保科主任郭瑞清一行与玉泉区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两方签订协议,至此关于“城乡居民”的定点机构申请工作取得了进一步成效,不久的将来呼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城乡居民”的参合患者在医院就诊将享受更为便捷的诊疗服务。

 

 

                                             呼市妇幼保健院医保科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