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妇幼保健院召开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数据抽样调查工作会议
医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数据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卫生计生委《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数据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于7月18日召开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数据抽样调查工作会议,会议由医务科主任张博主持,副院长刘桂云、党总支委员崔海龙及各相关临床、医技、职能科室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医务科张博主任为大家解读、分析了文件要求,并根据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网要求对相关科室和责任科室做了具体分工和工作部署。刘桂云副院长及党总支委员崔海龙也对医疗数据上报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同时因我院目前无病案管理系统,经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商后决定对出院患者病案首页信息暂不做数据上报,医疗数据仍按文件要求尽快上报。

我院将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数据抽样调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一致性、及时性,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作出更大的贡献。
呼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相关推荐
暖心关爱,惠及特殊群体︱ 呼市妇幼保健院残疾人友好医疗服务新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响应自治区关于建设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的号召,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聚焦残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健需求,现推出以下暖心惠民措施,切实提升残疾人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一、优先就诊与费用减免1.门诊诊查费减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免收门诊诊查费(挂号费)。2.全程优先服务:享受优先就诊、…
12-18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医德医风工作举报专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医德医风治理工作。特向社会公布我院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提供违法违纪线索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一、电话方式(一)电话:0471-3596011。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和夜间:0471-3596…
07-12宗 教 事 务 条 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
05-20